《周易》上經(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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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.比(卦八)
ⅴ
ⅱ(坤下坎上)
《比》:吉。原筮,元,永貞,無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《彖》曰:比,吉也;比,輔也,下順従也。“原筮,元永貞,無咎”,以剛中也。“不寧方來”,上下應也。“後夫凶”,其道窮也。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初六,有孚比之,無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,吉。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六二,比之自內,貞吉。
《象》曰:“比之自內”,不自失也。
六三,比之匪人。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”,不亦傷乎?
六四,外比之,貞吉。
《象》曰:外比於賢,以従上也。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《象》曰:“顯比”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上六,比之無首,凶。
《象》曰:“比之無首”,無所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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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(坤下坎上)
《比》:吉。原筮,元,永貞,無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《彖》曰:比,吉也;比,輔也,下順従也。“原筮,元永貞,無咎”,以剛中也。“不寧方來”,上下應也。“後夫凶”,其道窮也。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初六,有孚比之,無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,吉。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六二,比之自內,貞吉。
《象》曰:“比之自內”,不自失也。
六三,比之匪人。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”,不亦傷乎?
六四,外比之,貞吉。
《象》曰:外比於賢,以従上也。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《象》曰:“顯比”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上六,比之無首,凶。
《象》曰:“比之無首”,無所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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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上經(履)
10.履(卦十)ⅰⅷ(兌下乾上)《履》:履虎尾,不咥人。亨。《彖》曰:“履”,柔履剛也。說而應乎乾,是以“履虎尾,不咥人”。亨,剛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《象》曰:上天下澤,“履”。君子以辨上下,定民志。初九,素履往,無咎。《象》曰:“素履之往”,獨行願也。九二,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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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上經(睽)
38.睽(卦三十八)ⅵⅷ(兌下離上)《睽》:小事吉。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。萬物睽而其事類也,睽之時用大矣哉!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初九,悔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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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上經(屯)
03.屯(卦三)ⅴⅲ(震下坎上)《屯》:元亨,利貞。勿用有攸往。利建侯。《彖》曰:屯,剛柔始交而難生。動乎險中,大亨貞。雷雨之動滿盈,天造草昧。宜尋建侯而不寧。《象》曰:雲雷,屯。君子以經綸。初九,磐桓,利居貞。利建侯。《象》曰:雖磐桓,志行正也。以貴下賤,大得民也。六二,屯如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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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上經(剝)
23.剝(卦二十三)ⅶⅱ(坤下艮上)《剝》:不利有攸往。《彖》曰:剝,剝也。柔變剛也。“不利有攸往”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訊息盈虛,天行也。《象》曰:山附於地,剝。上以厚下安宅。初六:剝床以足,蔑貞凶。《象》曰:“剝床以足”,以滅下也。六二:剝床以辨,蔑貞凶。《象...